【圆明网】辽宁省营口市法轮功学员范学斌,二零零七年被营口市站前区法院非法判刑八年,先被非法关押在大连南关岭监狱,后被转至盘锦监狱三监区,在此遭到毒打折磨。
范学斌家住营口市站前区造纸厂附近,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九日清晨在家中遭市公安局警察强行绑架,家中电脑等物品被抢走。
范学彬家境贫寒,遭绑架前仅靠干水暖活的微薄收入维持生计。家中有一位患脑痴的姐姐,一切生活不能自理,全由年轻的范学彬照料,生活之艰辛可想而知。范学彬一直按照真、善、忍的法理要求自己,与人为善。
然而就是这样一位善良的小伙子,却被非法判刑八年。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日上午九点,营口市站前区法院对范学彬非法审判。当时原本高大健壮的范学彬,在经过近五个月的非法关押、遭受到关铁笼子等酷刑折磨后,骨瘦如柴、面貌脱像,连走路的力气都没了,是被架上法庭的。就是这样的身体,恶警还给范学彬戴着手铐和沉重的脚镣。在非法审判时,身体虚弱的范学彬始终义正辞严对庭审人员讲真相,检察官、法官自知理亏而语无伦次。
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五日,范学斌被四、五个看管他的犯人严重打伤,肋骨被打伤只能卧床,上厕所都得别人搀扶着走路。
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一日,范学斌被严重打伤,不能行走,经过很长时间才逐渐恢复。
二零一零年一月十日,范学斌再次遭到看管他的犯人毒打。历经三年多的严酷迫害,承受极大的范学斌被迫采用了一种极端的行为来抗争。一月十五日,范学斌用打碎的暖水瓶的玻璃片扎向自己的脖子。后送医院抢救,幸好没有伤到动脉和气管。这之后,范学斌被铐上脚镣,遭到更加严重的迫害。
[后注:请同修在任何痛苦和屈辱的情况下都不要采取类似的过激行为,因为这不符合大法严禁自杀和杀生的法理。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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